灌建发〔2022〕42号
关于成立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
工作专班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级法治政府创建方案和中共灌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最新工作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 亮
副组长:杨 军 王庆平 章 青 刘红华 孙 东
包 能 唐立本 杨 红 马凯平 李中勤
成 员:魏雪莲 穆泾源 吴绵萍 张虎如 朱 操
李 伟 刘从喜 刘晓娟 温良浩 孙 苏
于 宇 段中阳 王玉涵 王 强 徐 猛
杨永浩 周艳红 沈 慧 解晓东 仇卫东
孟小娇 杨福玉 王 建 赵大伟 董 健
王林春 张昕蓉 潘大涟 何雷丽 颜建华
李利锋 杨迎丽 许贵军 相 芹 潘卫东
马 锐 白云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孙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魏雪莲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人员根据法治创建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主要负责与县司法局对接,负责全县住建领域法治工作信息收集、汇总、报送等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法治工作,指导县住建领域的法治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及职责
(一)内部法治创建专项工作组:组长由马凯平同志兼任,副组长由魏雪莲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内部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资料收集,布置法治宣传及法治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建筑工地法治创建指导组:组长由孙东同志兼任,副组长由于宇、潘大涟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三)物业管理法治专项指导组:组长由刘红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朱操、孟小娇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督促指导物业管理现场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四)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现场法治专项指导组:组长由刘红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张虎如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房地产销售、中介机构现场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工作。
(五)商品混凝土企业现场法治专项指导组:组长由唐立本同志兼任,副组长由赵大伟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商品混凝土企业现场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工作。
(六)燃气企业现场法治专项指导组:组长由孙东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温良浩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燃气企业现场做好日常法治宣传工作。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灌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印发